毕节市住建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2025年4月25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2 11:41:40
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决定废止《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的通知》(毕市住建〔2022〕61号)和《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市住建〔2023〕48号)。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bijie.gov.cn/bm/bjszfcxjsj/dt/tzgg/202504/t20250427_87585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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