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关于返还阳光御园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2 15:27:57
2018年12 月17 日阳光御园业主代表委托鑫都物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小区电梯工程,由江苏一佳电梯维修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9974元,质保期限为2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一佳电梯维修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盐南高新区住建局:8666002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1/15/art_2317_4135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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