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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2〕29号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政务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自治区住建厅同意,我局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柳州市本级监管项目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各建设单位、个人无需办理该事项即可按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进入下一环节。

各县(区)、新区可参照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zcwj/zcgf/t20220816_3118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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