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江苏省住建厅 事故信息曝光 关于对孙鑫行政处罚的通报

根据扬中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孙鑫(苏建安C2(2019)3037127)作为扬中市丰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的若干措施》(苏建规字〔2023〕1号)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C2(2019)3037127)1年,时间从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行政处罚期限内,不得作为安管人员用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得参与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管理等活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11/6/art_8712_11670638.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关于漳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补授权的说明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