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资格复核20250110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复核程序及要求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
复核通过的,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建厅”网站。复核不通过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二、复核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1月15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二)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咨询服务电话:0851-85360006。
特此通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附件:1.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gzdt_500582/bmdt/202501/t20250110_86606400.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普陀区住建局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 全力保障建筑工人有“薪“无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