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发改法规〔2023〕932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2 23:32:04
各市(州)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pdf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fcx.anshun.gov.cn/ywgz/jzgl/202401/t20240118_83566867.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2024年6号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下一篇: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