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5〕4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01:57:09
李阿妮:
经调查核实,你在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山西达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03号),你于2024年12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5〕4号),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5〕4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4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5/art_c9eed60665b5486dadbcd1f581f3da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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