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02:54:07
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3〕39号),我局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经核查,你司配备的房建、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注册人员人次等方面不满足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我局依法责令你司限期改正。
你司于8月4日签收《责令整改通知书》(厦建工改〔2023〕22号),至10月4日整改期满,你司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方式送达且多次联系未果,《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厦建工撤告〔2023〕4号)无法送达。现依法发布《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厦建工撤告〔2023〕4号)送达公告,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8123000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pdf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312/t20231214_2803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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