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做好清远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现制定《建设工程企业换领资质证书办事指南》,请各地住建部门做好宣传、指导,有关企业及时申请办理。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

2.建设工程企业换领资质证书办事指南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呈程3378036)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建设工程企业换领资质证书办事指南.zip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855043.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打好打赢寒潮冰雪天气攻坚战
下一篇:2025年西藏自治区第十五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公告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