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建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废止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相关文件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11:27:4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经研究决定,废止《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福建省及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通知》(厦建规〔2020〕2号-筑)。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继续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相关规定,待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后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即2024年8月1日及以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7/t20240725_2880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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