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11:32:42
云建建〔2024〕127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结合云南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将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原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继续有效。
三、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发工作,另行通知。
四、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871-6432097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gongshigonggao4/29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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