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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施工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规〔2022〕4号)、《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新建建函〔2025〕1号),我厅开展了信用信息申报和采集工作,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12429家施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审核。现将施工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评价结果及评价得分有异议,可向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根据核实结果相应保持或调整信用评价等级和综合得分。

公示时间:10月14日—10月24日,公示期为10日。

联系电话:0991-2811905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施工企业第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公示.xlsx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10/542e46a448ae4d0c9c1d5364b8b164c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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