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关于返还“淮钢三期经济适用房1—5#楼及防空地下室“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15:02:42
"淮钢三期经济适用房1—5#楼及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根据淮建发[2007]76号、淮建质监[2007]26号文件要求,该工程建设单位同我站签订了《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由工程建设单位办理了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作为工程施工单位履行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的保证。
现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五年期工程质量保证金已到期,工程施工单位于2023年12月6日向我站提出返还该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
依据淮建质监[2007]26号文件要求,现将返还"淮钢三期经济适用房1—5#楼及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进行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2024年1月6日前用署名书信向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
办公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58号
邮政编码: 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62433
原文地址:http://hazjj.huaian.gov.cn/gzzl/content/17013600/1701851143997G4Zxry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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