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19:20:05
各有关单位:
2025年5月19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博同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22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5年7月19日前就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委将按规定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7月29日至8月4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301室
联系电话:022-63001898 022-59012253
附件:未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区住房建设委
2025年7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zjw.tjbh.gov.cn/contents/9782/294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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