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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建局关于滕州市(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近期)信息补录(勘误)的公示

滕州市(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近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枣庄市住建领域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相关信息未录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通过数据补录(勘误)完善相关信息,项目属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无误,我局复核属实。现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业绩录入(补录)相关要求,对业绩补录(勘误)的项目信息进行公示(项目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枣庄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与工程监管科(6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情况向我局举报,举报应以书面形式并签署个人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

邮政编码:277000 联系电话:0632-8665589

附件:《滕州市(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近期)信息补录(勘误)汇总》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zwgk/xxgkml/tzgg/202505/t20250523_209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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