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建局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决定书遂建信〔2024〕5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22:28:47
当事人:四川省国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呙国强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6号1栋9层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807380124
我局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规问题。我局对有关情况作了核实,现已查明基本事实。
经调查核实:
你公司作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工作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不良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附件《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第F-1-03条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充分听取了你公司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申辩,详细告知了你公司前述行为违反的具体规定和可能被给予的处理。依据《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2号)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扣除你公司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5分。
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0e12f1ac6094c70700985585d4cd6c95.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及呼和浩特中燃联合举行2024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下一篇: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征集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