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建厅关于办理2024年第五十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3 22:53: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张江涛等19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第五十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12/e9361e7f154d4780a377991505f58e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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