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11月)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4 02:15:06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四住建)处罚【2023】1号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 四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20303MA17D72WXQ | 李林波 | 四平市天晟学棠府(一期)1#、2#、3#、4#、26#-A地块地下车库(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20日 | |
2 | (四住建)处罚【2023】2号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 中晟华兴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 91510000MA61Y0P2XT | 尹燕华 | 四平市天晟学棠府(一期)1#、2#、3#、4#、26#-A地块地下车库(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20日 |
原文地址:http://zjj.siping.gov.cn/ztzl/sgs/202312/t20231206_69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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