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二户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4 04:56:52
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2024年4月3日局务会研究,现将合水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庆城县春晖燃气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燃气办咨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邮 编:745000
电 话:0934-8687876
附件: 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审核结果公示
原文地址:https://zhujianju.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ml/gsgg31zjj2/content_2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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