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关于提供离石区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及其他矿山企业地面建(构)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资料的函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4 06:28:47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11·16”吕梁离石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143号)"二、聚焦矿山企业地面区域,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地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级住建、行政审批部门要强化对矿山企业地面建(构)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级应急、能源、住建、矿山监察、消防等部门,要立即联合对辖区矿山企业地面区域建筑(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精神,为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全面细致做好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相关赋予市级行政管理的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请你单位于12月1日(星期五)12点前提供离石区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及其他矿山企业地面建(构)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资料(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建设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
特此致函。
电 话:0358-3398056
邮 箱:llzjjzak@163.com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1/t20240103_1830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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