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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审查结果公示

兰坪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公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兰坪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审核,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面谈向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者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有关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0886—3622783,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气象路10号,邮编:673199。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577/info/2025-266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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