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20250408

〔2025〕37号

本着助企惠企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区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证书有效期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延期,并核发新资质证书。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503/t20250331_2566386.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池州市住建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预)验收销号公示(二)
下一篇:漳州首张“房票“已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