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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变更部分项目公示

遂昌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变更部分项目公示

为确保《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5】28号)文件分配给我县的资金及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变更部分使用的公开、规范,现将资金扶持项目(见附表)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10天。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统战部民宗科联系人:李香梅

联系电话:0578-8528137

地址:遂昌县新城大厦1号     邮编:323300 

附件:http://www.suichang.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5261948ebb74388bbceeb755839b9ea.xls&classid=0

 

原文地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5/7/22/art_1229425524_5549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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