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亳州市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待退拆迁补偿安置金公告

亳州市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历年收取的拆迁补偿安置金截至2023年4月22日待退资金3笔、40.17万元。根据《《亳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上述待退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到期如仍无单位予以确认,由亳州市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上缴市级国库。

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联系,电话:0558-5125689

附:待退拆迁补偿安置金公告表

亳州市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

待退拆迁补偿安置金公告表.xlsx【9.7 KB】

 

原文地址:https://zjj.bozhou.gov.cn/News/show/683602.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黔东南州“三举措“推动住建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