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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户外广告及门店牌匾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我局编制了《乐山市户外广告及门店牌匾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该规范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51745878@qq.com

2.通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邮编:61400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乐山市户外广告及门店牌匾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10/a2d9600909444c098ffa38daa82726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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