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税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50樊英博)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4 23:16:38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樊英博 保管不善,将津(2025)保税区不动产权第02051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的决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樊英博
2025年 07月 07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4276.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宜昌多个“分段验收“试点项目完成节点验收
下一篇: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董勇带队赴大足、荣昌、双桥经开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