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建局关于修复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 注册人员异常标注状态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任职信息异常的注册人员和企业进行了异常标注,标注期间,将影响企业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现就取消标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标注异常的情形
对社保缴纳信息与执业注册信息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注册人员进行异常标注,相关人员完成整改并经核实后,取消标注。
对注册类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异常标注,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标注。
二、整改材料的报送
(一)注册人员持本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任职文件、在单位工作的辅助证明材料和相关情况说明,向企业注册地县(市)住建主管部门提出修复信息核查申请,企业注册地在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的相关资料直接递交至市住建局。
(二)企业注册地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受理并核查相关资料,核查无误的,将相关资料及人员整改汇总表报至市住建局。
(三)市住建局汇总后报送省住建厅,省住建厅研判后取消标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在接到企业或个人申请资料后,要及时受理核查,并及时向市住建局反馈,避免因异常标注影响企业办理相关资质许可事项等经营活动。
2.相关资料需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并加盖企业印章,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812房间汪春明张玉玺
联系电话:0370-3390700 0370-3390702
邮箱:sqsjzscjgk3390702 163.com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dt/tzgg/content_23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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