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部分追加企业核定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08:02:35
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机场司组织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对部分追加企业自查材料进行研究核定,形成本次核定意见,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6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收件电话:010-64091288),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异议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机场司
2025年6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506/t20250619_227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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