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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15批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4户

经审核,刘鹏等4户家庭因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取消刘鹏等4户家庭的公租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5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4户)

2025年9月19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B2018Y0122刘鹏450404********0331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B2018Y0390刘伟莲450404********0929
3B2025D0036覃巧云450403********0029
4B2025D0006张宇450403********1225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5995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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