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09:20:01
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3〕39号),我局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经核查,你司配备的房建、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注册人员人次等方面不满足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在官网发布《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厦建工撤告〔2023〕4号)送达公告,你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依法发布《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厦建行撤〔2024〕2号)送达公告,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8123000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 28 日
附件下载:厦住建行撤【2024】2号(厦门市筑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pdf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2/t20240229_2826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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