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12:14:56
经相关部门核查,市本级共有301名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收入超标等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410/t20241015_6737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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