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传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12:26:24
经核查,安徽传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人员数量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6月6日,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若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撤回该通知。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gsgg/195384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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