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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信建设计〔2023〕12号)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

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建设计〔2023〕12号

各县区(管理区、明港镇)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监管,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3〕103号)、《信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信建法〔2023〕1号)和《信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信建设计〔2023〕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在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8月2日~8月22日对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总体情况

检查内容。1.注册在信阳市境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情况、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非注册技术人员是否合规情况;2.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施工图审查市场和质量(含抗震设计与审查)情况,随机抽查施工图比例不超过5%;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情况,随机抽查项目施工图比例不超过5%;对勘察设计行业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况。

随机抽查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情况。按照30%比例随机抽查注册在信阳市境内的7家勘察设计企业,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河南宏图地理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金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河南省格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荣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京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经检查合格。

随机抽查勘察设计质量概况。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查施工图质量(含消防设计质量)28个项目(随机检查27个工程项目,定向检查1项低风险豁免审图的项目),建筑面积38.93万㎡,工程类型涵盖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医院、宾馆酒店、厂房、商场、办公楼、高层住宅等10余类建筑;涉及到建设单位28家,勘察单位12家,设计单位24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各类条文518条,平均18.50条/项,具体为:违反法律法规2条,平均0.07条/项;违反强制性条文9条,平均0.32条/项;违反安全条文2条,平均0.07条/项;违反一般条文505条,平均18.04条/项。

本次检查质量较好的单位。1.河南省信阳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和河南核地勘察技术有限公司的勘察质量较好;2.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商城县金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质量较好;3.信阳市审图中心和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有限公司的施工图审查质量较好。特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

检查总体结论。各受检单位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能够比较规范地从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总体情况良好,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把关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条文和强制性条文较少,尤其是勘察专业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质量稳中向优,但仍有少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按各专业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

勘察专业

1.地下水的类型的判定不够准确,普遍没有对拟建场区周边水系的调查,无场区地下水是否与周边水系存在水力联系,对工程基础施工的影响评价。

2.控制点、高程引测点设置的说明无或不全。

3.抗浮设防无针对性,未考虑最不利条件,缺抗浮设计参数或提供不全。

4.CFG桩地基处理桩间土存在软弱土层,缺对软弱土层处理建议。

5.桩基方案中只提供负摩阻标准值,未说明在单桩承载力估算中考虑情况。

6.缺特殊岩土的评价。

7.土层状态描述未按规范要求划分。

8.缺基坑设计参数或提供不全。

9.覆盖层厚度提供缺乏依据。

10.附表不规范,缺工程名称、责任人签字等。

11.勘察质量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

建筑专业

1.暗装消火栓设置影响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2.楼梯剖面详图未表达面层,未注明平台、梯段、窗台、女儿墙及扶手净高。

3.未明确子母门疏散净宽。

4.泛水附加防水层长度未注明或不足。

5.未明确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分类标准。

6.空调冷凝水未有组织地排放。

7.中空玻璃露点温度有误。

8.未完整注明各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或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界定有误。

9.补充绿色建筑评价各条所需计算书(相关设计文件);所采用技术措施与图纸不符或未表达。

10.栏杆未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

11.未设置太阳能系统。

12.汽车库通向住宅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3.执行规范已废止,未执行现行规范。

14.疏散宽度及人数计算有误;未完整注明最不利点疏散距离。

15.疏散门净宽不足。

16.未设计厨房流线设计或不合理。

17.应补充消防救援窗大样图,且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

18.轮椅坡道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GB55019-2021第2.3.1.1条。

19.建筑物地下部分不应突出用地红线建造,GB 50352-2019第4.3.1条。

20.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GB 51251-2017第3.2.4条。

21.总平面图,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0米,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4条。

22.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5.1.1条。

23.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应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3.4条。

24.水平疏散走道的顶棚及消防控制室的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GB50222-2017第4.0.4、4.0.10条。

25.人员密集场所紧靠疏散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9条。

26.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应满足GB/T8478-2020第5.1.2.1条。

27.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8条。

28.室外疏散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GB55037-2022第7.1.11.1条。

结构专业

1.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结构设计时应注明设计工作年限而非设计使用年限。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满足《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第3.2节所有规定,且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应有切割附着屑。

3.部分屋面梁裂缝宽度≥0.20mm不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3.1.11条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3.4.5条。

4.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外连接时,水平钢筋伸入长度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6条5款。

5.梁图中次梁端部在主梁内锚固长度不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4.4.5-1条。

6.筏板砼强度等级低于墙、柱的砼强度等级时,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18条验算筏板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7.装配式结构的预制板式楼梯应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第6.5.8条采取构造措施。

8.装配式建筑应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第3.0.2-1条,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9.部分楼梯间框架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配箍率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9条3.3)款。

10.根据计算书中部分梁配筋超限未见处理,不符合《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4.3.1、4.3.2条。

11.钢管混凝土构件不满足《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第5.4.2条要求。

12.结构设计总说明采用的图集《16G101-103》系列已过期,应采用最图集〈22G101-103〉系列。

13.结构超长,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1.1条,仅采用后浇带措施无法消除温度应力和混凝土收缩的不利影响,结构计算时应考虑温度应力且按8.1.3条采取多项措施。

14.屋面雪荷计算时未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4.5.4考虑有女儿墙处雪荷分布系数,设计存在安全隐患。

15.一级抗震,部分框架柱轴压比大于0.7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6条。

16.结构超长较多,应采取综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影响。住宅项目易引起投诉和纠纷,结构超长应慎重。结构计算应考虑温度应力影响。

17.桩承载力特征值与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概念不清。

18.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10.2.1条,应提出基槽验收要求。

19.计算整体指标应按变形缝分塔计算。

20.次梁标注为两端固接梁时,两端上筋配筋面积不到梁跨中下筋面积的1/4,达不到两端简支要求,两端可能会有较大裂缝。

21.屋面钢梁、系杆、檩条采用40㎜厚非膨胀型防火涂料,增加重量较大,不易施工,建议改为膨胀型防火涂料。

22.应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14.2.6条,对主构件的安装提出要求。

23.根据《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7.1.6条及条文说明,隅撑不能作为梁的固定侧向支撑,只能作为弹性支座。梁平面外计算长度不小于两倍隅撑间距,计算梁平面外计算长度取一倍隅撑间距,偏不安全。

24.一层室内地面有500㎜厚回填土,下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道、水电井道、风井、窗井等穿地下室顶板。挡土墙易渗水,建筑结构均应采取防渗措施,结构应做混凝土挡沿。

25.项目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乘以1.1--1.6增大系数。

26.次梁标注为两端固结梁,支座梁宽度250㎜,不满足0.6la水平锚固长度要求。

给排水专业

1.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见GB55020-2021第3.4.4条。各户给水支管接立管处距地高度未注明。

2.室外检查井井盖应设置防盗、防坠落措施,并满足GB55020-2021第2.0.13条。

3.室外检查井距离建筑物外墙距离应注明,底层超过12m的排水横管应增设通气管,GB50015-2019第4.7.1.3条。

4.屋面雨水未设计流入蓄水池,与海绵设计理念不符。

5.减压稳压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GB3445-2018第5.13.2条表4选取,并注明是为Ⅲ型。部分楼层应采用减压孔板而不能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6.目前本项目所在信阳市羊山新区及周边区域所有消防车供水压力最大仅为73米,室内消防给水低区设置的消防水泵接合器无法供18F、19F,违反GB50974-2014第5.4.5条和5.4.6条。

7.消防管试压应按GB50974-2014第12.4章节执行。

8.由于供水公司对一个物业单位通常只提供1路进水,故在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应明确:若本项目无法从不同市政道路上的供水环管接入两路进水管,应另行增设室外消防水池和室外消防水泵。

9.湿式报警阀配备的水力警铃应设置在公共通道的外墙上或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且满足GB50084-2017第6.2.8条。

10.螺旋消音管连接方式应注明。生活排水系统采用特殊单立管管材及配件,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CJJ/T245所规定的瞬间流量法进行测试,并应以±400Pa为判定标准确定,见GB50015-2019第4.5.7.2条。

11.设计说明中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信息错误,消防用水量等数据前后自相矛盾。

12.消火栓环网引入管管径应和环网管径一致。

13.试验消火栓处应设置压力表。详见GB50974-2014第7.4.9条。

14.室内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详见GB55020-2021第4.2.4条。

15.厂房等大空间场所灭火器配置不足。详见GB50140-2005第7.3.1条。

16.排水通气管口周围4m以内不应有门窗,尤其注意侧墙通气情况。详见GB50015-2019第4.7.12.2条。

17.喷淋系统图中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前不应设阀门。详见GB50084-2017第6.5.2条条文解释图示。

18.设有分体空调的建筑应有空调冷凝水排水系统设计。

电气专业

1.灯具安装高度在2.5米及以下且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水电暖井照明),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见GB55024-2022第5.3.8条

2.电梯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与电梯的负荷特性曲线不匹配,违反GB51348-2019第9.3.4.3条。

3.设计说明中PE线截面选择不符合GB50054-2011第3.2.14条第2款。

4.电梯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与电梯的负荷特性曲线不匹配,违反GB51348-2019第9.3.4.3条。

5.消防电梯附属用电不应与消防电梯共双电源箱,见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6条及"河南省消防技术指南”豫建设计(2022)214号第4.1条。

6.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线路未穿热镀锌管保护,违反GB51348-2019第13.6.3条

7.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符合GB50034-2013第6.3.7条。

8.一层、屋顶安全出口外侧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不能满足GB51309-2018第3.2.5条IV-6条。

9.消防电梯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引来,见GB51348-2019第13.7.5条。

10.消防总配电箱处未设置消防电源监控设施,违反GB51348-2019第13.3.8.2.1条。

11.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见GB51309-2018第3.2.1条6.1)款规定。

1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在室外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见GB51309-2018第3.2.1条第7.1)款规定。

13.室内最远点至通向疏散走道的门直线距离超过15m的场所,出口应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灯,见GB51348-2019第13.2.3条第2.3)款规定。

14.客梯应具有断电就近自动平层开门功能,见GB51348-2019第9.3.2条规定。

15.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事故风机其手动控制应符合GB50736-2016第6.3.9要求。

16.空调室外机组回路应按规范GB13955-2017第4.4.1节要求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7.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见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2条规定。

18.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见JGJ242-2011第6.4.3条规定。

19.办公室插座数量不符合JGJ/T67-2019第7.3.4条规定。

20.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见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10.2.7条第1款规定。

暖通专业

1.图集22K311-5替代07K103-2。

2.压送风机出风管安装单向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见GB51251-2017第3.3.5中6款。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已废止。

4.绿色建筑专篇中未见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总表。

5.地下车库采用CO浓度监测时,应注明风机开启、关闭时的浓度值。

6.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见《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第 4.2.2 条的规定。

7.抗震设计说明中有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中有关第 1.0.4 条、第 3.7.1 条、第 5.1.4 条等强制性条文(如防排烟风管、事故通风风管及相关设备采用抗震支吊架)已废止,详见《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8.补充吊顶内排烟管道的隔热要求。

9.地库排烟补风风井出地面,应表达清楚井道及百叶的设置。

10.节能设计中应明确风机性能是否满足 GB55015-2021 中 3.2.16 要求。

11.应补充说明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制冷剂连 接管等效长度满足对应制冷工况下满负荷时的能效比(EER)不低于 2.8 的要求,见 GB50189-2015 第 4.2.18 条。

12.补充厨房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油烟去除效率要求,见《餐饮业油烟排放污染标准》 DB41/1604-2018 第 4.2.1 条。

(二)按单位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

1.施工图审查机构

河南开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胡围孜城中村改造项目2#楼”项目,漏审强制性条文较多,并且未在"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全省数字化审图系统)上传该项目的《勘察报告》。

河南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固始城市奥特莱斯购物公园5#楼”和"固始县四通有限责任公司/佳和院子(二期)8#楼”项目存在漏审强制性条文行为。

2.建筑设计企业

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胡围孜城中村改造项目2#楼”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较多。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固始城市奥特莱斯购物公园5#楼”存在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行为。

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固始县四通有限责任公司/佳和院子(二期)8#楼”项目存在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行为。

3.勘察企业

河南同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明港镇和兴府项目”"淮滨县优质弱筋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与仓储物流项目5#冷库”和"信阳高新区信阳市隆兴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LED信号灯及交通设施项目1#楼”存在违反法规条文行为,且违反普通条文较多。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处理

对河南开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建筑专业审查人员王茂名约谈,并记入不良信用,期限3个月。

对河南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提醒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

(二)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处理

1.对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项目负责人余小建(一级注册建筑师)约谈,并记入不良信用,期限3个月。

2.对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约谈,责令其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质量管控,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

(三)对有关勘察单位的处理

对河南同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常战盈进行约谈, 责令其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质量管控,提高勘察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针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做到在施工中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尚未报送整改报告的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报告报信阳市住建局设计科。

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加强动态跟踪监管,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未达到整改效果甚至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清除出信阳市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向企业所在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理。        

2023年8月30日        

信阳市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信建设计〔2023〕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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