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建局关于凤城市九洲通达工程有限公司的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5 13:3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辽住建发〔2015〕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凤城市九洲通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列举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举报电话0415—6123150。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12/0173431470016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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