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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 备案前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申请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查勘,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6月4日前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对无联系电话或未留通信地址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答复。

受理电话:0833—2100263、13881336625;电子信箱:3138327504@qq.com。

联系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拟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基本情况.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5/de7c97743a5d4e419d9c3ff16b0761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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