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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拟入选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审查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建筑业市场主体,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查,现将新增拟入选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入选企业名单

中建四局(清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入选依据

《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价工作方案》第四条第(一)款。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四、异议反馈方式

联系部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405室

联系电话:0763-3370322

反馈要求: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以便核查。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程序,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公示期结束后,经审定通过的企业将正式纳入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特此公示。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2048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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