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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依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职责内容,我局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受理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督促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2.督促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到环保部门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3.负责指导县(市、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配套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一)电话举报:0714-626108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0714-6269101(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来信来访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杭州路23号

 

原文地址:http://zjj.huangshi.gov.cn/index2019/zwfw/bsdt/xyzj/202504/t20250415_1213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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