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关于注销深圳新捷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6 04:41:26
因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第十四条(一)规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我局依法注销深圳新捷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深圳新捷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证书编号:粤建燃证字03-0050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作废,该企业应停止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许美玲,联系电话:83788002)
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365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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