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市“美好家园“示范小区和济宁市模范业主委员会(小区自管组织)拟授予对象公示
按照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提升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水平”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建物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自管组织)申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街道、社区组织初验、公示拟推荐名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拟对100个住宅小区授予"济宁市‘美好家园’示范小区”称号,对200个业主委员会(小区自管组织)授予"济宁市模范业主委员会”或"济宁市模范小区自管组织”称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3239872,邮箱:zjjwyglk@ji.shandong.cn;来信请寄:济宁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任城区 | 5660597 |
兖州区 | 6565697 |
曲阜市 | 6500130 |
泗水县 | 3745936 |
邹城市 | 5216716 |
微山县 | 8299819 |
鱼台县 | 6038819 |
金乡县 | 8779866 |
嘉祥县 | 6816633 |
汶上县 | 7281720 |
梁山县 | 7324084 |
济宁高新区 | 3255665 |
太白湖新区 | 6537013 |
附件:
1.2023年济宁市"美好家园”示范小区拟授予对象名单.doc
2.济宁市模范业主委员会(小区自管组织)拟授予对象名单.doc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3/11/20/art_7579_2705551.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
下一篇:关于淄博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