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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领域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的通告

第1658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领域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的公告》(第1631号),要求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纸质版人员类考核合格证书和原非国标类电子证照,应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申请换发新版国标电子证照。

截至2023年9月20日,全省仍有未完成新版国标电子证照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证。现将未换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人员及企业信息公布如下,请相关企业和人员务于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新版国标电子证照换发。

未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将无法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最新信息,影响证书正常使用。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换发方法:联系省住建厅在政务服务窗口(0451-58652055)进行换证。

人员类证书换发电子证书方法:一是持个人CA锁(安管人员证书换发可持企业CA锁办理)登录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7.76.5:7507/Default.aspx)-业务申办平台-人员证书事项,选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核发。申请流水号,选择业务类型为"换发电子证书”,并按要求提交申请,审批结束后即可通过人员信息库-人员资格信息查询新版电子证照。换后原纸质证书和原电子证书自动作废。二是在企业或个人办理信息变更、延期和调转等业务时自动换发。

附件:未换发新国标的安管人员证书清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309/c00_31670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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