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6 07:33:47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gzdt_500582/bmdt/202506/t20250616_88147532.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亳州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业务培训研讨会
下一篇: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发布《边坡预应力锚杆(索)技术标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