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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关于海亮广场住宅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回民区海亮广场四部电梯配件损坏严重,影响业主正常 生活。于2023年8月8日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海亮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 处海亮社区核查确认后2023年11月6日在小区进行公示, 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 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678507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工程项目 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 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

特此公示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408/t20240807_1759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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