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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住建局关于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2幢102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公示

1.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2幢102

以上房源已注销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3】242号)规定,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淮北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xwzx/tzgg/57879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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