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住建局关于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2幢102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6 10:52:37
1.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2幢102
以上房源已注销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3】242号)规定,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淮北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xwzx/tzgg/57879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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