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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兰州大雁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二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1、兰州大雁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贰级);

2、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3/12/19/art_11369_1301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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