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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中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

厦门中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在对你司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配备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且你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我局于2023年9月20日电话通知你司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你司人员拒不配合领取;9月23日,我局向你司工商登记的营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2号之一B室夹层B单元邮寄《告知书》,物流显示已签收;10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至你司营业地址上门送达《告知书》,发现你司已不在该地址经营。现依法发布《告知书》送达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5960893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厦门中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pdf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312/t20231221_28052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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