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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结果的公告(汕住建公告〔202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规定,我局分别对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定和核查,并按规定比例随机抽查的原则,对被随机确定为现场抽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2023年11月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现场抽查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表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名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验收日期

验收

结果

收件业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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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备案日期

是否被随机确定为现场抽查项目

现场抽查结果

收件业务编号

1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区间四电房屋及岗亭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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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0043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gggs/content/post_2288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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