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3034)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7 08:58:08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34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3年第34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王苗苗 |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振兴溪境23幢904室 | XJBA202104193415010185 | 法院民事调解 | |
2 | 张丽丽 | 安徽融恒置业有限公司 | 万瑞璞悦新城12幢1803室 | XJBA202203313415010138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3 | 巴贵林 | 六安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发玖熙府7幢304室 | XJBA202211223415010013 | 调换房屋 | |
4 | 张家存 | 六安洛尔思奥莱置业有限公司 | 奥特莱斯11幢183室 | XJBA202109103415010050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27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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