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建局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贵州金淞梓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经核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且未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
我局于2023年10月9日在官网(网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公示《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并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建筑业企业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你公司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
因你公司未在整改期内提交核查及整改材料,且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我局于2024年2月6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经研究,决定撤回你公司不符合资质标准的相应资质。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网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贵阳市建筑管理处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地址:贵阳市新华路23号贵阳市建筑管理处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5867544),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gsgg_5618880/tzgg/202402/t20240228_83859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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