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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兰州轻工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1、兰州轻工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甘肃永坤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贰级);

3、甘肃永坤翰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贰级);

4、甘肃金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5、甘肃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3/12/26/art_11369_1303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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