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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4011)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1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4年第11批)

序号

买受人

出售人

房屋坐落位置

合同备案号

撤销原因

备注

1

卢兴枝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6室

201911200086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2

卢兴枝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7室

201911200087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3

黄 峰

六安万誉置业有限公司

万兴滨江府7幢804室

XJBA202301313415010076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307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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